两次。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22条,有以下规定:1.一个家庭(含单身)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;2.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,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,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;3.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,就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,可以贷所缴金额的贷款。